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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沧州2006-2008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》出台
2006-07-17 09:34  文章来源:沧州市海兴县商务之窗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从市文明办了解到,为迎接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验收,经市委、市政府办公会审议通过的《沧州2006-2008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划》经修改后于目前出台。《规划》确定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:到2008年,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,并争取成为国家级文明城市。
据介绍,该规划由市文明办牵头,市直20多个部门提出具体创建规划措施,由政府统一发布。《规划》明确要求,各级党委、政府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人“三个文明”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。《规划》明确了今后三年的创建目标和主要任务。一是规范政务行为,提高机关效能,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。各部门做到“一窗式受理、一次性告知、一站式办理、一条龙服务”,同时推行AB岗工作制等便民措施。二是加强公共安全保障、建设“平安沧州”,营造公平的法制环境。大力推进安全社区、安全单位、安全村镇建设,案件侦破率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群众安全感达到85%以上;交通事故万人死亡率10人以下。三是建设“诚信沧州”。实施“金信工程”:提高企业信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,改善投资环境和消费环境。四是深化市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教育,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。到2008年,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0%以上,适龄儿童全部入学,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90%以上,建设2所规模5000人左右的中等职业学校。市区建设10个大型文化广场。五星以公共事业建设为重点,发展社会事业,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。市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,服务站30-50个,实现城市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95%以上。六是打造城市森林,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。到2008年,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%以上,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6平方米。同时,实施蓝天碧水保护工程和创建小区“安静工程”,环境噪音达标覆盖率达97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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